鼎湖區、高要區查扣河砂拍賣公告
肇慶市拍賣行有限公司拍賣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16年12月8日15時30分在端州三路24號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306室公開分拆拍賣存放在以下各地點的查扣砂料: 3、沙浦特大橋引橋下的砂料(河砂
保證金、拍賣傭金匯入賬號:
戶名:肇慶市拍賣行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肇慶市工商銀行第一支行
賬號:2017 0021 0902 2168 151
肇慶市拍賣行拍賣會競買規則和注意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次拍賣會的競買規則和注意事項。
一、
競買登記手續
競買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
參加競買者,須提供下列文件:
1、 個人:競買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競買的除代理人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須提供代理競買委托書(由競買人本人在拍賣前
到拍賣人處當面簽署)。
2、 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法人代表
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不是法定代表人參加的還須提供法人授
權委托書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請攜帶公章到場。
3、 提供保證金繳納憑證原件和復印件,未競得者之保證金根據有關的流程
審批后退還(不計息)。
4、 競買人領取競價號牌后,應妥善保管,不得將競價號牌出借或交予他人
使用,否則,競買人須對他人使用其競價號牌競買標的的行為承擔全部的經濟及
法律責任。拍賣結束后,競買人須將號牌歸還現場工作人員,否則每個賠償工本
費100元。
二、
標的展示
1、 本次拍賣標的物均為查扣的砂料,拍賣人依標的物現狀進行拍賣,標的
砂料的品質、數量信息來源于各縣、市、區水務局移交的資料,拍賣人及其工作
人員對標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圖片、新聞載體等)所做的介紹、評價,
僅供參考,委托人和拍賣人對標的物的品質、數量、瑕疵均不作任何擔保,一切
以現狀為準。競買人必須在拍賣前對標的物進行實地踏勘,詳細了解標的物的資
料及現狀(包括瑕疵),對標的物的品質、數量進行核實,并對標的物的價值以
及買受后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后方可參加競賣。一旦成交,標的物的移交以
實際的現場清點為準,品質、數量如有偏差,成交金額、傭金及評估費均不作調
整,委托人和拍賣人也不作任何補償或賠償。
2、 競買人在拍賣會上舉牌應價即視作認可標的物的現狀(包括瑕疵)及對本競
買規則、《拍賣資料》中所有
條款和要求的認可,并承擔買受后的一切風險和責任。
三、
拍賣會
1、 根據“自由競價,價高者得”的原則,拍賣師將采取增價拍賣方式進行拍賣。
加價幅度:起拍價10萬元以下的每次加價幅度為1000元,10萬元(含)-100萬元
以下的每次加價幅度為5000元,100萬元(含)以上的每次加價幅度為10000元,
拍賣師有權根據現場情況調整加價幅度。
2、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須與拍賣人當場簽署《現場成交憑證》和《拍賣成交
確認書》;否則,將被視為違約,其支付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拍賣標的有保留價
的,競買人的最高應價未達到保留價時,該應價不發生效力,拍賣師可以宣布對該
拍賣標的收回。
4、 在拍賣會前,如委托人要求對標的物停止拍賣的,拍賣人和委托人均不對
競買人作任何賠償或補償。
四、
結算
1、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在拍賣前已支付的競買保證金即轉作拍賣成交價款的
一部分(由拍賣人劃轉給委托人),成交價款余款須在5個工作日內直接支付至
委托人指定賬戶。
2、 拍賣成交后,成交標的物的拍賣傭金和評估費均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須
在2個工作日內向拍賣人前述指定賬戶支付拍賣傭金及向評估公司如下
賬戶支付規定的評估費用:
(1) 標的3和標的14的評估費支付至肇慶永正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
公司如下賬戶:
收款單位:肇慶永正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肇慶分行營業部
開戶賬號:4464
1001 0400 1900 5
開戶賬號:8002
0000 0017 24831
3、 買受人逾期不付清價款、傭金或評估費用者,即屬違約,買受人已支
付的價款、保證金不予退還,作違約罰金處理。拍賣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拍賣法》第三十九條有關規定將標的再行拍賣的,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
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
補足差額。
五、 特別提示:
意向競買人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視同愿意以
上述標的起拍價接受標的,如拍賣會上因無
人應價導致標的流拍的,意向競買人繳納的
保證金將不予退還。敬請注意風險。
六、
標的物移交
1、 買受人付清成交價款、傭金和該標的物的評估費后的3個工作日內,憑相關支
付憑證向委托人辦理交接申請,委托人將在標的物堆放現場按現狀將標的物與買受人進
行交接,標的物的品質、數量均以現場交付清點為準,品質、數量如有偏差,成交金額
、傭金及評估費均不作調整,委托人和拍賣人也不作任何補償或賠償。
2、 交接完成后,買受人須自行辦理標的物的保管、搬運、清走等手續同時必須按
委托方規定的時間清場,所有費用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交接完成后,與標的物有關的
所有風險、責任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3、 買受人逾期與委托人辦理交接手續及未能按委托方規定的時間清場的一切后果
和責任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